医疗机构
抚顺市总工会金岭养老院
       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老年人的养老和健康问题,要求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,为此民政部于2016年4月下发:民发【2016】52号《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》中“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”“实现老有所养,病有所医的目标”。“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,无病养老,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”。



       目前我院现入住率98%,床位基本饱和,年龄普遍在7病,行动不便,还有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,为了方便患病老人就诊。在原有卫生所的基础上扩大经营场所面积1600平方米,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,增设外科、内科、中医科、康复科、放射线科、检验科、药局等,配置计算机3台。

       药品经营品种:抗炎类、消化系统类、心脑血管类、解热镇痛类、内分泌类、循环系统类、神经类、止咳平喘类、肠道类、临床抢救药品、外用类。聘请了21名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为老人就诊。

经市、区(县)卫生局批准并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而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总体规划。
2、符合国家和本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、执业标准;
3、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;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;
4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;
5、有符合一级医疗机构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和人员;

6、配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,并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岁以上,大多数老人不同程度的患有老年慢性疾